本中心根據「原住民族教育法」第25條規定,原資中心編制主任1人、專案計畫助理1名。原資中心主任綜理與督導本計畫,並聘請1 名全職助理,負責原住民族學生輔導工作及行政事務聯繫,處理相關行政事務、活動辦理與中心空間管理。
成員 |
工作職掌 |
分機 |
中心主任 蕭旭府(學務長) |
- 綜理督導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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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0 |
專任助理 馬惠玲(isuzmaqoqo) |
- 綜理執行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運作。
- 負責原住民族學生輔導工作
- 負責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行政事務聯繫負責。
- 處理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相關行政事務。
- 負責辦理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活動
- 負責管理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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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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